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党委宣传部校园文化建设管理办公室工作职责及工作流程

发布日期:2019年04月18日 16:21


为贯彻落实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》和《教育部、共青团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校园文化建设的意见》精神,全面实现我校第六次党代会提出的建设“健、雅、怡、彩”的校园文化体系,全面建设和完善中国政法大学的校园文化,于2006年7月,成立了中国政法大学宣传部校园文化建设管理办公室。根据学校《校园文化建设实施意见》和《校园文化建设自查报告》,制定校园文化建设管理办公室工作职责和岗位说明书如下:

一、工作性质:学校校园文化建设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,负责学校校园文化建设各项工作的日常组织、协调、指导和监督落实。

二、校园文化建设管理办公室工作职责

(一)根据校园文化建设领导小组的决定,起草校园文化建设的相关规划、实施方案;

(二)指导、协调和组织校园文化建设实施方案的落实,监督检查相关进程,评估效果,并向领导小组提出改进建议;

(三)总体规划、布置校园文化环境,营造校园文化氛围;

(四)严格按照上级领导机关和学校的相关规定,引导、指导、管理审批或组织各项校园文化活动;

(五)监管和评估各项校园文化活动的效果;

(六)管理维护校园文化活动的场地、设备,保证正常运转;

(七)学校和校园文化建设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。

三、各岗位工作职责

(一)校园文化建设管理办公室主任:

1、负责校园文化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全面工作;

2、具体负责履行校园文化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第1_5项及第7项职责;

3、宣传部(新闻中心)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。

(二)校园文化建设管理办公室秘书: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如校园文化事务初审、内部管理如文件收发、公务接待等。

四、工作流程

(一)校园文化建设规划实施流程:

1、根据学校校园文化建设领导小组的决定,起草校园文化建设的相关规划、实施方案等等;

2、组织进行对规划和方案的讨论,根据需要,征求多方意见,并根据意见进行修改;

3、指导、协调和组织校园文化建设实施方案的落实,监督检查相关进程;

4、评估规划、方案的实施结果,并向文化建设领导小组和上级领导汇报。

(二)校园文化活动审批流程:

1、各单位提出校园文化活动的详细申请,包括讲座、学生活动、申报刊物等;

2、本办公室根据申请提出审批意见,按规定并视其重要性提交上报,如若在本办公室审批范围内,直接反馈给申请单位;

3、上级领导审查并提出意见;

4、本办公室根据领导意见,整理提出相应意见反馈给申请单位;

5、活动后,申请单位提供活动有关资料给本办公室备案。

(三)中国政法大学文化艺术展厅申请流程:

1、中国政法大学文化艺术展厅位于昌平校区逸夫楼北侧厅,为多功能展厅,适用各式中小型展览,如专题展、摄影展、书画展等。

2、文化艺术展厅归属校党委宣传部管理,校内外各单位经过申请均可有偿或无偿使用;

3、文化艺术展厅的申请为三级审批制度,即主办单位领导审批-校园文化建设办公室审批-党委宣传部领导审批。审批流程如下图:

4、申请展览的内容必须符合国家法律、行政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,必须健康、积极,有利于培养大学生的高尚道德情操。

5、申请单位须认真填写《文化艺术展厅使用安全预案》,详细说明防火、防盗、紧急事故应急等工作计划和人员安排,连同展厅申请表一并提交。

6、主办单位申请获得通过,并同党委宣传部就展览时间、安全预案等问题达成一致后,双方签订展览合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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