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党委宣传部广播电视台岗位职责及工作流程

发布日期:2019年04月18日 16:32


一、广播电视台工作职责

(一)为学校留下珍贵的影像资料;

(二)组织有自身特色的系列文化活动,如广播歌手大赛等;

(三)制作播出校内新闻、专题电视节目;

(四)制作播出校园广播节目;

(五)承办校、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二、各岗位工作职责

(一)广播电视台台长:

1、负责校广播电视台的全面管理工作,组织校广播台和校电视台全体成员坚持正确舆论导向,根据党的中心任务和学校各个时期中心工作的宣传要求,努力完成学校、部领导要求的新闻摄制、专题制作及向内、外报道的任务,提高电视节目摄制质量,提高全体人员的业务素质;

2、负责播出音、视频初审和业务的总体把关工作;

3、负责节目采编播、摄影摄像等工作的指导培训;

4、建立健全电视设备使用、保管、维修制度;

5、抓好安全工作,健全防火,防盗安全制度并执行;

6、做好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(二)电视后期编辑岗位:

1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,要与党中央保持一致;

2、熟练掌握各类电视节目的编辑技术制作程序与要求,并熟练掌握各类机器的性能;

3、编辑合成资料要建档并保证原始资料的完整性。

(三)校电视台摄像记者岗位:

1、根据学校宣传任务的要求,完成电视新闻采访;

2、采访后要做好视频资料的建档存档工作;

3、负责对电视台摄像器材和消耗材料的安全使用、保管和维护,未经批准不准私自使用和外借。

三、工作流程

(一)广播台工作流程:

1、制定选题计划:

在党和国家的宣传方针、政策指导下,结合学校工作中心、工作重点,由导播会议讨论制定学年、学期宣传计划,报分管校领导和部领导后执行。每周召开一次选题例会,讨论决定每期节目的选题。

2、新闻线索及稿件来源:

(1)根据学校及各部门的新闻发布和公告发布;

(2)根据宣传部制订的新闻报送程序,在新闻中心获得各部门、院系报送的新闻线索;

(3)广播台记者团自采稿件;

(4)各部、处、院、所特约通讯员投稿;

(5)学生自投稿件;

(6)网络新闻采集。

3、记者采访:

(1)及时采访学校各项活动,录音记录与文字采访并重;

(2)采访当事人即时了解核实情况;

(3)对领导、有关人士进行录音专访,或邀请其走入播音间接受采访并发表相关评论。

4、新闻稿审核:

(1)新闻稿件登记;

(2)送交主管老师审稿并签字;

(3)重要稿件应由主管老师送交主管部领导直至主管校领导审核;

(4)退回不予采用的稿件,用稿及时通知作者。

5、新闻节目制作播出:

(1)导播组稿,对有现场录音的声音资料进行剪辑编辑,对所有新闻稿件进行最后修订润色;

(2)导播负责,主持人直播;

(3)新闻稿整理存档。

6、非新闻类节目制作播出:

(1)商定选题。订学期选题策划方案,报导播例会通过后执行。每周五召开全体成员例会,讨论并最终议定下周主题;

(2)内容筹备。文字稿件内容由主持人自采、自编,音乐资料由主持人与导播共同选择决定;

(3)节目制作。非新闻类节目除《午间音乐盒》点歌节目外,均采取录播方式,在播出前两天制作完成;

(4)节目播出。导播轮班负责节目的播出及监听,发现问题即时解决;

(5)资料存档。节目播出后,文字资料与磁带分别整理存档。

7、效果评议:

(1)内部听评。每周五召开例会,对本周节目制作情况进行回听、评论、总结。

(2)听众反馈。主要通过以下渠道获得:

征求分管校领导和部领导意见;

设立师生听评员,定期收集意见;

收集设在网络家园的广播台论坛中的评论。

(二)电视台工作流程:

1、制定工作计划:在党和国家的宣传方针、政策指导下,结合学校工作中心、工作重点,由主管老师指导学生台长讨论制定学年、学期宣传计划,报分管领导和校领导后执行。相关栏目 每周召开一次选题例会,策划人员报送选题,讨论决定每期节目的选题。

2、新闻线索及稿件来源:

(1)根据宣传部制订的新闻报送程序,获得各部门、院系报送的新闻线索;

(2)根据学校及各部门的新闻发布和公告发布;

(3)电视台记者自报选题。

3、前期制作:

(1)及时采集学校各项重大活动的视频资料。录像记录与文字稿件并重;

(2)即时与相关部门取得联系,了解核实新闻事件相关情况;

(3)对于学校近期重大举措,采访校领导,获取第一手声像资料;

(4)拍摄栏目主持人出镜,同期录音。

4、电视节目后期制作:

(1)新闻稿件定稿,录制音频信号;

(2)编辑熟悉视频音频素材,记录镜头时码,编辑镜号;

(3)后期制作人员进行镜头剪辑,完成音频和字幕输入,加入配乐,音效和特技效果的合成;

(4)学生台长初步审查。

5、责任编辑:由电视台负责人负责策划选题的确定,解说词的定稿,镜头剪接,音效合成的效果。负责音像资料的在册存档。

6、监制播出:样片制作完成后,由党委宣传部(新闻中心)领导监制审核,合格后予以上传,在校园网“视频新闻”播出。

7、效果评议:

(1)内部观评。每周日召开例会,对本周节目制作情况进行回看、评论、总结心得,由专人负责记录存档。

(2)听众反馈。主要通过以下渠道获得:

征求分管领导、部门领导意见;

收集政法大学主页上视频新闻的相关评论 ,适当做出回应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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