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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化艺术展厅使用须知

发布日期:2017年06月27日 17:34


中国政法大学文化艺术展厅使用须知

1、 本展厅归属校党委宣传部管理,校内各单位经过申请均可使用。

2、 展厅使用单位须在党委宣传部网站下载并填写《中国政法大学文化艺术展厅申请表》,经审批获准后方可使用。

3、 展览内容与形式须与申请表中的陈述一致。展出内容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规定。

4、 展厅内如安排现场表演活动,需提前向展览管理方提出申请。

5、 展览期间,主办单位应负责展区的安全使用,并在每个展览日结束后及时关闭照明设备及展厅内其它电器。

6、 展厅内严禁吸烟,严禁携带宠物。

7、 展览期间严禁携带溶剂、油漆等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展厅。

8、 展览主办方须保持展厅的清洁和展览设施的完好。

9、 展厅正常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五7:00-22:00,展览时间请安排在展厅正常工作时间内,如时间上需要特殊安排,请在展厅使用申请中注明,并与展厅管理方协商。

中国政法大学党委宣传部

2014年9月

联系方式:58909084

文化艺术展厅申请表.doc


文化办 发布于2014-12-09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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