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国政法大学文化艺术展厅使用须知
1、 本展厅归属校党委宣传部管理,校内各单位经过申请均可使用。
2、 展厅使用单位须在党委宣传部网站下载并填写《中国政法大学文化艺术展厅申请表》,经审批获准后方可使用。
3、 展览内容与形式须与申请表中的陈述一致。展出内容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规定。
4、 展厅内如安排现场表演活动,需提前向展览管理方提出申请。
5、 展览期间,主办单位应负责展区的安全使用,并在每个展览日结束后及时关闭照明设备及展厅内其它电器。
6、 展厅内严禁吸烟,严禁携带宠物。
7、 展览期间严禁携带溶剂、油漆等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展厅。
8、 展览主办方须保持展厅的清洁和展览设施的完好。
9、 展厅正常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五7:00-22:00,展览时间请安排在展厅正常工作时间内,如时间上需要特殊安排,请在展厅使用申请中注明,并与展厅管理方协商。
中国政法大学党委宣传部
2014年9月
联系方式:58909084
文化艺术展厅申请表.doc
(文化办 发布于2014-12-09)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