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2024年7月25日)融媒体平台已经上线试运行,请投稿方在智慧法大-全部应用-融媒体平台(校外和手机均可操作)中登录选择新闻投稿,并提交各单位第一责任人审核通过后,新闻网进行编辑处理。
请先阅读中国政法大学融媒体系统操作指南,有任何问题请扫码添加微信联系新闻中心工作人员(工作时间可电联9075)。
中国政法大学新闻网投稿规范
第一章 总则
第一条 为进一步做好我校的新闻宣传工作,提升学校各院、部、处、所、中心的新闻传播效果,提高我校新闻宣传工作效率,特制定本工作规范。
第二条 中国政法大学新闻网是学校新闻类资讯的官方核心平台,是我校新闻宣传工作的主要阵地。为从多个角度展示学校风貌、深入报道学校的各项新闻事件,学校新闻网接受校内各二级单位的投稿。
第二章 投稿方式
第三条 新闻网投稿通过融媒体平台投送,不接受其他形式投稿。
第四条 为落实各单位主体责任,各单位通讯员投送的新闻稿件,需经本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后才予以编发。
第三章 稿件要求
第五条 新闻中心接受的投稿体裁以消息、通讯为主。稿件必须具备真实、重要、及时等新闻基本特征。稿件篇幅视内容重要程度等差别可以有所不同,一般控制在1000字以内。
第六条 稿件中的文字、图片、视频等素材都应当直接在投稿系统编辑区域中输入或上传,以所见即所得的方式直观展现,请勿使用附件提供相关素材。稿件的格式会由新闻网编辑在审核时重新排版,投稿方不需要对格式进行操作(不需要修改文字字体、尺寸、图片大小),只需保证段落明晰即可;
第七条 稿件内容涉及校领导行程、发言的,投稿单位应报相关校领导审核后再投送。所有投送的稿件,新闻中心均视为已通过相关审核,不再联系投稿单位确认。
第八条 稿件中涉及人物的头衔、职称等,仅在文中第一次出现时提供即可,在之后提及该人物时,应直呼其名,且不用“某教授”“某先生”这样的简称。稿件中包含外文名称(姓名、书名、地名等)的,应同时提供依惯例翻译的中文名称。
第九条 稿件中含有图片的,图片宽度不低于1000像素,不得含有水印,不需要边框,请勿将多张图片拼合为一张。投稿系统含有图片自动压缩系统,一般情况下,投稿方不需要提前对图片进行压缩处理。新闻网编辑对所投送图片可能进行筛选,一般新闻发布的图片不超过两张。
第四章 稿件的处理
第十条 新闻网编辑会按新闻采编流程处理相关稿件,若稿件不予采用,不再另行通知。
第十一条 稿件一经投送,新闻中心即具有对稿件所包含文字、图片、视频等新闻素材的使用和编辑权限,新闻中心有权在所辖新闻宣传平台(包括但不限于报纸、杂志、新媒体平台、广播电视、橱窗海报、展览)以及其他活动中使用相关素材。
第五章 其他
第十二条 其他未尽事宜,依法律、法规、学校规章制度为准,若有疑问请联系新闻中心。
中国政法大学党委宣传部(新闻中心)
2024年7月